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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班主任公寓管理职责

发布者:学生处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6-10-14    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公寓是学生课余学习、生活和休息的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养成教育的重要阵地。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是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的重要途径,也是创建良好学风、校风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现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公寓管理职责规定如下:

  一、全面掌握学生的住宿情况。按照班级认真做好学生住宿资料登记工作,核对学生实际住宿情况与学生住宿记录是否一致。对住宿情况不符的学生,要查清原因,做好处置并将情况上报团总支。

  二、加强和公寓管理员的联系。对公寓管理人员反映的所带班级学生住宿所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做好教育和处理工作,力争小问题解决不过天,大问题解决不过周。

  三、制定《班级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辅导员、班主任作为学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第一时间参与学生公寓学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四、了解学生生活情况。发现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赌博、通宵上网、酗酒等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按照学校规定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及时掌握晚归、不归学生情况,进行思想教育或纪律处分。

  六、指导所在班级的学生开展“安全、卫生、文明寝室”的创建活动。指导所带班级学生开展公寓文化活动,配合公寓管理科定期对学生寝室进行评比,定期召开班会讲评文明寝室创建情况。 

  七、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帮助解决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中的各种问题,做好心理指导工作。

  八、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每周晚查寝次数不少于4次。每晚正常查寝时间为 21 :00-22 :30,查寝时须在管理室登记进、出时间,不得私自请其他老师或学生到公寓代查、代签,同时做好查寝记录工作。

  九、辅导员、班主任公寓管理工作要有文字记载,并作为考核、评优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