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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假期留宿管理规定

发布者:学生处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6-10-1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假期学生宿舍的管理,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学生公寓管理科特规定如下: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假期( 寒、暑假 )留校住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假期留校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一、寒暑假,学生原则上应离校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留校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经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所在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同意,报学工处审批后,方可留校住宿。假期不受理本市学生留校住宿申请。

  二、留校住宿学生须到学生公寓管理科办理住宿手续。留校住宿学生原则上集中住宿,应服从公寓管理科的住宿安排。

  三、学生公寓管理科负责办理留宿学生住宿登记与住房安排工作,并向每位留校住宿学生预先收取电费,办理“留校住宿证”。如“留校住宿证”丢失,应及时到本公寓值班室登记、补办。假期学生一律凭“留校住宿证”进出学生宿舍,其他学生假期需临时进入宿舍的,须经学生公寓管理科批准,并办理假期出入学生宿舍登记手续。

  四、留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的作息制度。凡在规定关闭大门时间后进入学生宿舍的学生,应出示“留校住宿证”和其它有效证件,并办理晚归登记手续。无故晚归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留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准私接电源、乱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严禁乱丢烟蒂,如有违反按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手册》给予纪律处分。

  六、禁止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严禁男女生混宿。

  七、留校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存折等。不准将宿舍钥匙私自借给他人,不允许私自调换门锁。

  八、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打麻将、赌博等。

  九、留校住宿学生要爱护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和财产,如有恶意破坏除照价赔偿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留校住宿学生若发现学生宿舍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寓楼值班员、学生公寓管理科及二级学院学院领导或保卫处报告。

  十一、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不定期到学生宿舍了解和掌握留校学生情况,帮助留校学生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