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院学团字〔2021〕27 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
学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在开展学生(一年级学生除外)综合测评工作。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涉及到对学生的过程管理,并作为学生申请年度奖学金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学院贯彻执行。
一、测评内容和方法
学生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和体育成绩两个部分,所有成绩均采用学生第一次考试成绩,补考后成绩不采纳。
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成绩(90%)+体育成绩(10%)
(一)智育成绩的计算方法:
∑(各科成绩)
1.智育成绩= ×90%;
∑(课程门数)
2.不及格课程按实际成绩统计;
3.考查课分数折算如下:
优秀 |
95分 |
及格 |
60分 |
良好 |
85分 |
不及格 |
60分以下 |
中等 |
75分 |
|
|
4.体育课考试成绩不计入智育成绩;
5.此项满分为90分。
(二)体育成绩的计算方法:
1.体育成绩=体育课考试成绩(体育达标成绩)×10%;
2.体育达标成绩折算如下:
优秀 |
95分 |
及格 |
60分 |
良好 |
85分 |
不及格 |
60分以下 |
中等 |
75分 |
|
|
3.此项满分为10分,如没有体育成绩,则不计入。
二、时间安排
1.班级测评(9月18日——9月23日)
各班级组织测评工作,填写《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附件1),按要求签字确认,无异议后,全班公示并由班主任书写综合测评评审报告,交二级学院审核;
2.二级学院审核、公示(9月24日——9月28日)
各二级学院审核无误,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审核,并提交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
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收材料时间截止至9月28日下午下班前。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表格不得随意更改格式,单页打印;
2.表格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不得代签;
3.各二级学院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将各班电子版测评表打包发送至99829802@QQ.com,各班文件命名为:**班综合测评,各学院文件命名为:**学院综合测评。
四、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指导以及工作的组织实施。
2.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班级要组成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在辅导员、班主任的全程参与和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深入细致地组织本次综合测评工作,及时解决综合测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提高效率,按时完成。本次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时间紧,工作量较大,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各班级充分利用课余时间,提高效率,按照工作的日程安排,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本次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4.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希望各二级学院严肃认真对待本次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如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将分别依据学院《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和《学生违规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附件1: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
附件2:奖学金使用手册——班主任
(以上表格请各二级学院在学团工作群内下载)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