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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内蒙古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0-0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度

国家励志奖学金内蒙古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补助预算经费的通知》(内财教〔20201739、《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校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509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丁锐

副组长:刘国华

成员:韩和平郭慧敏宝玉姜玉来于耀龙、郭国英

冯研王默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科

成员:彭炜轩、赵海源

二、评选对象

学院在籍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生

三、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团结互助,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20%,且无不及格科目无挂科记录

5.按时缴纳学费(特殊情况除外);

6.家庭经济困难,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中登记备案的,平时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工作;家庭持有脱贫家庭、低保证、残疾证、优抚证、烈士证持深度困难职工证明的学生在以上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评选。

7.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五、名额分配

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内蒙古自治区励志奖学金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校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509下发的名额进行全额分配。

学院

国家励志

奖学金名额

自治区励志

奖学金名额

建筑工程与测绘学院

39

58

建筑与规划学院

23

34

建筑设备与自动化学院

28

42

建设工程管理学院

53

81

交通与市政工程学院

42

64

艺术设计学院

45

67

经济管理学院

46

69

信息与传媒学院

21

33

六、评选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内蒙古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申请与评选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不得预留名额,必须全部下放班级,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在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只能任选其一

3.各二级学院根据名额,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择优上报。

七、评选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机构:

1.各学院成立以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辅导员、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机构及工作成员等内容应以二级学院红头文件形式出具,并报备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中心。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内蒙古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审的组织和审核工作全过程

2.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各班班主任为副组长,班级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参与组成的评议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班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民主评议工作。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要根据班级情况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评议小组成员数不应少于本班学生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班范围内公示,并报各二级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备案。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108日——1012日)

学生登陆今日校园APP,进入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自治区励志奖学金模块进行填写申请(填写要求见操作视频

2.各二级学院审核(1013日—1018):各二级学院通过今日校园APP审核各班上报的名单和材料。各二级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二级学院需出具评选说明(包括:评选依据、评选时间、地点、评选标准、参评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分数公示名单,评选说明由学工办(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盖章),于1018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1019):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相关材料,并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4.学校公示(1020日—10月26):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公示栏及学校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八、注意事项

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极其严肃,希望各二级学院宣传到位、严格执行,如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将分别依据学院《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和《学生违规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度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4:2020—2021学年度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5: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6:2020—2021学年度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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