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18:00,受理高峰期(7月8日到9月29日)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
咨询邮箱:zhuxue@cdb. cn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站:https://www.csls.cdb.com.cn
一、政策介绍
利息与本金
1. 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 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 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利率及利率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征信知识
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
1. 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首先是“您是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其次是 “您的信用历史”,包括个人贷款信息(贷款金额、期限、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最后是查询记录,哪些机构于何时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
案例:某位大一新生2016年申请一笔期限为17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如下:
1. 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www.alipay.com,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提前还款
四、小贴士
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 当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2. 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在系统内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并导出打印变更单。变更单一式两份,办理人和县级资助中心各留存一份。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中心申请变更。
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 后续合同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续贷时,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申请表》原件1份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2. 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规定
1. 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决定自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达到3年(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 请您结合自身情况,在毕业当年明确就业意向后及时与所在高校取得联系,按照文件要求向高校提供有关材料,便于获得国家给予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
审核:刘华
图文编辑:杨春宇
来源: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